以史为鉴,全球“共同富裕”往事

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一凌策略研究,作者:开源策略团队

资本流动性高于劳动力,全球化、老龄化将对“共同富裕”形成挑战

【报告导读】本文回顾了曾经接近或目前仍接近“共同富裕”的西欧、拉美、日本在这条道路上的成功、挑战、失败和尝试,从它们的经验我们发现“共同富裕”是需要长期积累的成果,在这个漫长的奋斗过程中,全社会不仅要面对内生性的老龄化、通胀问题,还需要进行就业、税收、福利制度之间的平衡取舍。

摘要

“共同富裕”是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增长的博弈结果

1960年-1980年,拉美、西欧、日本都曾经实现过他们定义的“共同富裕”,当时都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而后来的失败或转型又都是由于经济出现停滞。经济增长如此重要,原因在于三点:第一,经济增长意味着“总蛋糕”的做大,即使收入分配是不均等的,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比此前更好的收入;第二,税收能够得到保障,政府才能实现“再分配”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第三,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也带来就业和职业升级的机会,而职业决定了国民的自我定位和社会满意度。经济增长降速时,不少国家都选择过“新自由主义”改革,削减财政支出、减少政府干预,以求恢复经济增长,然而事后来看,反而造成了社会不公平,贫困人口增加,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凝聚力减弱。

资本流动性高于劳动力,全球化、老龄化将对“共同富裕”形成挑战

一方面,全球化加剧了资本的流动性,从而削弱了国家的税收根基,最重要的是,一国的劳动力市场也更易受到外来人口的冲击,从而导致劳动力对资本的议价能力下降。老龄化对“共同富裕”带来的困扰是多重的,一方面它加重了社会福利系统的负担;另一方面,照料老人的义务也会使家庭成员在就业和收入上受到很大影响,有使家庭陷入贫困的风险。我国目前刚刚迈上10%的台阶,老龄化可能是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共同富裕”的经验:累进的税收制度、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税收的累进性有利于公平,即让更富裕的阶层承担更多的税负,通常来说具有累进性的税是直接税(财产税、所得税(企业和个人)),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则相反。从西欧、拉美、日本的经验来看,对于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医疗,没有一套全球通行的“好的”政策标准,各国都在不同时期反复地进行改革,但教育一直都备受重视且从未由于削减社会支出而被搁置,各国尤其重视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核心目的是提高国民的劳动素养、促进就业。

以就业为切入点理解“共同富裕”

如果参照全球经验以“就业”作为核心,将会有几点重要推论:第一,政策导向将可能偏向于就业,鼓励提供工作岗位的产业发展。以2017年的数据来看,金融业、建筑业、公共管理、教育、卫生是有利于提供就业岗位的产业,而水利、农林牧渔、电力热力及水的供应业、文化和娱乐产业对就业的贡献则较不明显;第二,要扩大就业,得使劳动者具备充分的就业能力,职业教育可能获得较大发展;第三,“共同富裕”中的就业是能够实现职业升级的就业,碳减排、技术改进、掌握资源可能是破局之道;第四,税制改革是必经之路,财产性收入会受到更强的调节;第五,以瑞典的经验来看,在经济发展趋缓的时期,为了应对转型时期的社会福利成本,具备“护城河”和垄断利润的组织和个人,可能需要在未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第六,对劳动者的保护意味着,工资通胀可能成为物价水平的长期驱动因素。

报告正文


1. “共同富裕”是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增长的博弈结果


“共同富裕”可以说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景,尽管不同,但放眼全球各地,都曾出现过对一个“生活富裕、公平有序”的社会的追求。例如在西欧,这种追求则被称为是“建设福利国家”;在日本,曾经有“一亿国民皆中流”的说法 ;在拉丁美洲,阿根廷、智利、巴西等国家都曾被称为“中产阶级的国家”。这些国家和制度尽管有不同的名字,但追求的目标其实和我们当前提到的“共同富裕”很相似,朴素的共同点则是缩小收入差距,提供适宜的社会政策,让每一个国民都过上高质量、没有后顾之忧的生活。

对“共同富裕”的追求,本质上是经济至一个阶段后,劳动力与资本之间会出现的博弈过程。本篇报告中回顾的拉美、西欧、日本“共同富裕”的共同的鼎盛时期在20世纪60-70年代,这个时期的共同点是经济高速发展,且固定资本形成额在GDP中的占比不断提高,这就创造了许多要求操作技能的新岗位,但此时15-64岁劳动人口的增速却出现了下滑,从而使得劳动力的议价能力上升,于是各国居民以其社会身份——劳动者,要求政府制定保护其权利及福祉的政策。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全球化快速发展,外包、海外劳工降低了劳动力的稀缺性,而资本的自由流动则带着工作岗位在全球快速转移,曾经实现或无限接近“共同富裕”的西欧、日本、拉美又开始进入转型期。当前,我国也面临同样的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经济增速在全球仍保持领先地位、固定资本形成额占GDP比重高位震荡,资本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增加,但15-64岁劳动人口的增速却在不断下滑。

从这个角度来看,西欧、日本、拉美由于曾经实现或接近过“共同富裕”,它们在这条道路上所遇到的障碍、成功的经验、辗转的困境,都可以对当前正在追求“共同富裕”的我们提供借鉴意义。

1.1 经济增长、税基扩大是“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

1960年-1980年,拉美、西欧、日本都曾经实现过他们定义的“共同富裕”,共同点在于当时都处于经济高速增长期,而后来的失败或转型又都是由于经济出现长时间的停滞或降速。在1960年~1980年,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乌拉圭等国都形成了“中产阶级国家”的雏形,在1980年时拉美整体的“中产阶级”占比达到了30%以上,这段时期也是拉美在二十世纪中GDP年均复合增长率较高的一段时期,加权平均增速在4.8%-5.4%之间,但好景不长,80年代经济衰退使拉美陷入了“失去的十年”,相当一部分中产阶级家庭滑到贫困线以下,收入的降幅甚至等于或高于所谓的低收入群体;西欧所提倡的“社会福利国家”建设期也大约在二战后至二十世纪80年代,这段时期中西欧社会党(包括英国工党)获得选民拥戴从而密集执政,战后至80年代西欧各国收入不平等指数大幅下降,特别是瑞典的社民党成功地将瑞典塑造为了一个“平等的、高生活水平的、田园诗般”的国家,即使到目前来看,瑞典也是全球收入最为平等的国家之一,不可忽视的是西欧各国在当时建设“福利国家”的成功离不开高经济增长,1959年至1980年各国的GDP复合增速也明显高于此后的四十年;日本的基尼系数同样在二战后出现大幅回落,在1960年至1986年之间连续下滑,但在1986年之后则开始缓慢回升,在以基尼系数为代表量化指标外,有学者更是认为从感知上来讲,“日本人在某些领域平等的现实已经荡然无存,平等神话已经破灭”。 

经济增长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增强国民的社会满意度如此重要,原因在于三点:第一,经济增长意味着“总蛋糕”的做大,这时候即使收入分配是不均等的,每一个劳动者都获得了比此前更好的收入;第二,经济增长下税收能够得到保障,政府才能实现“再分配”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第三,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也带来就业和职业升级的机会,而职业往往决定了国民的自我定位和社会满意度,从上述地区的经验来看,经济高速增长期也伴随着就业结构转变,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或服务业部门,人口由于职业变化形成了迁徙,而收入的提升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酝酿了新的社会需求,比如教育、科学、文化、管理、行政等,这些职业都蕴藏着一种地位意识,以使自己区别于“卑贱”的体力劳动者,在50~80年代,独立的专业工作者和小企业主让位于公共机构或私人大企业中的工资劳动,社会关系也从占主导地位的依附关系转变到主要是契约性质的劳动关系,这些职业从业者一般受过一定的教育,也具备较好的社会保障福利,从而形成了一种“新阶级”的自我认同感。

1.2 “新自由主义”改革失败说明追求发展也不能忽视社会公平

经济增长降速时,不少国家都选择过以“新自由主义”为理论基础,削减财政支出、减少政府干预,以求刺激市场活力,恢复经济增长。在20世纪90年代,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积极倡导社会福利的市场化、私有化和多样化,提出利用市场机制,强调个人责任,减少国家干预,西欧、拉美、日本都不约而同地进行过倾向于“新自由主义”的改革,虽然形式各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减少政府开支(削减福利支出、减少转移支付),同时也减少政府收入(减税,尤其是对富人和企业减税)。然而从事实上来看,拉美、日本的“新自由主义”改革都不能说是成功的,反而造成的是社会不公平问题日益严重,贫困人口增加,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凝聚力减弱:在拉美,国家的角色大大萎缩了,国家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中产阶级又缺乏利益代言人,在市场化改革下中产阶级出现了“阶层滑落”,根据米奴金的数据,90年代的10年间,阿根廷有700万中产阶级(约占总人口的20%)沦为新穷人;在日本,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使其比较优势产业的工人就业机会增多、收入增加,但比较劣势产业的工人却面临失业和降薪,加大了收入差距,大型国企的私有化进一步打击了就业,引发以降低成本为目的的解雇正式员工与以非正式员工雇佣替代正式员工雇佣,由于被解雇的员工大多数属于底层缺乏技能人员,因此,这部分人员再就业困难而沦为低薪者或者失业者,造成其收入降低,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也有国家在经济停滞时期的保守主义(坚持此前的高福利制度)和席卷全球的“新自由主义”之间走出了“第三条道路”——那就是瑞典,瑞典在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是暂时性的削减预算与提高税收,待财政平衡后重新恢复普遍性的福利制度,在福利制度改革中降低具有累退性质[1]的养老金,小幅削减失业保险以促进就业,瑞典社民党的改革效果就很好地证明了巩固财政目标与维持社会保障高水平、促进经济增长与增强社会聚合之间并不必然存在不可避免的目标冲突。

[1] 累退性与累进性相反,原意都是指税率随负担能力的变动方向,若负担能力越强税率越高,则具有累进性,否则是累退性;运用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上,则是说负担能力或生活条件越好的人享受了更多的福利,则具有累退性。

1.3 从劳动力出发,全球化、老龄化将对“共同富裕”形成挑战

20世纪90年代在美苏冷战结束之后,全球化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也正是这个时候为已经基本建成“社会福利国家”的西欧带来挑战。一方面,全球化加剧了资本的流动性,从而削弱了国家的税收根基,跨国公司和集团将使用各种手段进行合理避税,1995年德国资本公司的纳税款与上个年相比,几乎减少40%,德国股份公司的税收在全国税收收入中所占的份额由1960年的95%,降到1998年的38%。[2]另一方面,全球化使得各国政府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形成了“竞争”关系,因为不认同当地税收政策和营商环境的企业家可能会将产业转移至其它国家,正如21世纪初中国加入WTO之后吸引了大量的产业转移,正是由于西欧福利国家的技术先进、高素质劳动者、完善基础设施的优势也无法弥补与中国在税收、劳动力成本上的差距。最重要的是,全球化导致的是“经济增长带来就业岗位增加”这一曾经的规律失效了,在开放经济部门中,资本可以无限转移出去,但本国的劳动力很难转移,同时还要面临外来劳动力的冲击,而如上文所提到的,就业和职业才是国民形成社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

[2] 带恒猛:《从消极福利国家到积极“福利社会”——经济全球化视角下西欧福利国家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04年博士论文,第47-48页。

这种外来劳动力对本国就业市场的冲击,在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能得到更明显的体现。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发生的政治巨变,使前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大量的移民外流现象,例如在前苏联,整个70、80年代进入美国的移民,分别是2.8万人、3.3万人,但在90年代迅速暴增至43.3万,这种趋势持续到了21世纪,在2000-2006年间,平均每年入境数量也将近5万人;同时期我们看到美国雇员的实际工资,在20世纪90年代都没有出现可观的增长,甚至在1992年移民数量达到高点之后,出现了连续5年的下滑。

此外,劳动力的另一个威胁则是“老龄化”,西欧、日本都受到老龄化的困扰,这是不言而喻的,出乎意料的可能是通常被认为“年轻”的拉美又由于“全球化”下向海外移民而本土面临着“老龄化”的威胁。巧合的是,欧洲和日本在收入差距扩大、“共同富裕”面临挫折的时期,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都达到了10-15%的水平,素有“南美的瑞士”之称的乌拉圭也是在“中产阶级”失落的10年之初跃上了这根线,但与欧洲和日本不同的是乌拉圭的老龄化并不来源于出生率的下降,而是由于国内发展前景不好,青年渴望向外国移民,阿根廷如今面临的情形也是如此。老龄化对“共同富裕”带来的困扰是多重的,一方面它加重了社会福利系统的负担,例如养老金和医疗保障体系,而养老金又是一项累退性质的社会福利,即富有的人享受了更多的福利,从而加剧社会的不公平[3];另一方面,老龄化所带来的照料义务也会使家庭成员在就业和收入上受到很大影响,有使家庭陷入贫困的风险。而我国目前刚刚迈上10%的台阶,老龄化可能是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1990 年世界银行曾对拉美的社会支出进行过专题研究,结果发现,在拉美 9 国中,公共医疗支出和教育支出的累进性较强,而养老金的累退性明显。


2. 政府的“再分配”之手:税收、转移支付、社会服务


2.1 共同点之一:税收的累进性

从各国经验来看,税收的累进性有利于公平,即让更富裕的阶层承担了更多的税负。通常来说具有累进性的税是直接税(财产税、所得税(企业和个人)),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则具有累退性,这是由于收入少的阶层其消费占收入比是更高的。另外,在所得税的税制设计上,提高免税额度的同时,提高累进边际税率也是增强“再分配”效应的手段。

西欧社会党相信征收累进所得税是实现平等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通过增加用于社会目的的公共开支来实现社会公正所以直到20世纪80年代,社会党的整套税收和财政支出政策都是以总体较高的社会支出率以及税制的较大累进性为标志的。有学者进行了20世纪70年代末瑞典的税制研究,发现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种占瑞典税收总额的大头(达到44.5%),而且边际累进性较高,对于工资以外的收入边际税率可达到70%;在英国则实施了扩大免税额度的同时提高累进税率的税收政策;法国对高收入纳税人征收10%-15%的附加税、对高资产家庭征收达到8%的财产税。上述的累进所得税制起到了较好的“再分配”效果,税收后的基尼系数大幅下降。

拉美国家则提供了反面案例:所得税占比低且其中的工资税是累退性质的,税负结构越来越向消费税转移,加重了中下收入者的负担,并且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执行力度弱,给了高收入群体避税的空间。许多学术研究发现,拉美多数国家的税收政策对收入分配发挥了逆效应,即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恶化了现有的收入分配。拉美国家的税收基尼系数不但没有下降,甚至大多数还有所增长。

2.2 共同点之二:社保制度重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政府的左手——税收具有累进、累退的属性区分,政府的右手——公共支出同样也具备这样的分别,但国别差异较大,例如在拉美,社会支出总体上呈现出累退性,由于社会支出大部分流入养老金,而养老金具有明显的累退性质;在日本,健康与护理保险费也具有累退性,随着收入阶层上升负担下降。

从西欧、拉美、日本的经验来看,对于三座大山——住房、教育、医疗,没有一套全球通行的“好的”政策标准,各国都在不同时期反复地进行改革,但都需要守住基本底线,提供基本的、负担得起的医疗和住房和养老,才能让劳动者心无旁骛地参与就业。其中,我们发现有一个领域,无论在西欧、拉美还是日本,都是备受重视且从未由于削减社会支出而被忽视的,那就是教育,尤其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各国重视教育,尤其是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政府在教育上的投入不能过于偏向高等教育,因为进入高等教育的往往具有代际遗传,即进入高等学校或名校的父母,其子女进入高等学校或名校的概率加大,这意味着当前社会的强势阶层会始终占据更多的教育资源,从而加剧不公平,德国在2002年的改革中即重新修订了公立大学免费教育体制,对在校时间超时常的学生收取学费。而重视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国民的劳动素养、促进就业。在全球化的时代面临劳动岗位的外流,瑞典也很重视国民的劳动力可销售性,即使在经济增长趋缓的过程中,也加强对职业培训的投入,瑞典社民党在1997-2002年间,在乡镇层级新增了8万8千个学习未知,成人教育相关课程参加者的人数从1994年的14万人,上升到1999年的29万多人。


3.  全球“共同富裕”的核心——以劳动者为先


3.1 一切的起点:就业

按照要素分配收入的划分方式,我们可以将总收入拆分为劳动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经营收入等,分别对应劳动力报酬、土地报酬、资本报酬和企业家才能的报酬。不同国家的统计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按照上述内涵进行分类也能够及计算出大致的结构,在各个国家中,劳动收入都是居民总收入最大的组成部分

而要获取劳动收入,首先就要提供就业机会。1960-1980年是全球“共同富裕”的鼎盛时期,当时的经济增长促进“共同富裕”机理在于:提供就业机会→政府扩大税基,进行再分配→国民获得职业提升,增强社会认同感。秉承着这样的理念,在此后的四十年,西欧、日本、拉美面临经济增速的回落,在改革中始终将促进就业作为政策的首要目标,试图以充分的就业作为恢复“共同富裕”的社会状态的切入口。我们也能观察到各国在不同时期保护劳动者的方式不同,经济发展好时要求企业为劳动者提供足够回报,经济回落时做好失业救助、劳动者培训和发展临时雇用政策,让渡部分劳动者权益,先就业再谈报酬,避免“何不食肉糜”。

如果参照西欧、日本和拉美,将“就业”作为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我们就会有如下几点重要的推论:

第一, 政策导向将可能偏向于就业,鼓励提供工作岗位的产业发展,抑制妨碍就业的产业。《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也多处表明要“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率先构建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以2017年的数据来看,金融业、建筑业、公共管理、教育、卫生是有利于提供就业岗位的产业,而水利、农林牧渔、电力热力及水的供应业、文化和娱乐产业对就业的贡献则较不明显。

第二, 要扩大就业,得使劳动者具备充分的就业能力,从海外经验来看,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提升到了很高的位置,即职业教育可能获得较大发展。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到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推进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积极向研究生教育拓展,拓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实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提升到5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教育品质,推进“融合教育”。

第三, “共同富裕”中的就业是职业升级的就业,是能够使得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就业,是要向劳动要素高分配汇报的就业,因此“人口红利”并不符合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初衷,从这个角度看,面对“老龄化”的挑战时,鼓励生育尽管重要,但更为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在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时候,我国的产业在全球还要具备竞争力,从西欧的经验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提倡碳减排、提升全球制造成本中的非人力成本项并进行相应的技术改进可能是一种占领优势的方法;而从拉美的经验来看,掌握资源端也是一种保持竞争力的方式。

3.2 调节的手段: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义务

如果将在资产或资本上衍生出来的收入作为财产性收入,诸多文献指出财产性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直接作用微乎其微,但它将通过劳动收入放大收入不平等,原因是高收入的人群具备更早和更多的资本积累,从而也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本报酬。Florian Hoffmann (2020) 以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的收入数据论证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财产性收入将会放大美国的收入不平等,因为资本/劳动收入比在高收入群体中会不成比例地增加,而且,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这20年的劳动收入不平等,高收入人群积累了足够的资本,使得进入21世纪后,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越来越大。作者还指出在欧洲,财产性收入对收入差距的贡献不明显,正是由于此前劳动收入的差距相较美国小,但随着近些年欧洲国家(英国、德国、意大利)的劳动收入差距扩大,未来也很可能会出现,高收入者积累相对更多的财富并获得更多的资本收入的情形。

由于财产性收入在实证上往往对缩小收入差距没有正面作用,因此在本文中我们所举例的国家都有严格的财产税、资本所得税制度,以求通过税收的累进性实现收入公平。在我国,上述税种还在改革和推行的初期,未来可能将明显加强。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其中一个要点工作就是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条件,具体举措则与税收制度改革相关:个人所得税中高收入人群的资本所得征管将明显加强;房地产税在立法推进同时,近期有望选取部分城市率先开展试点;消费税在征收环节后移的同时,一些奢侈品、高消费行为有望纳入征税范围;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会加大,以鼓励捐赠。

此外,从瑞典的成功经验来看,在其经济发展趋缓的时期,也同样注重公平和“政府之手”的调节,而为了应对转型时期的社会福利成本,会要求企业、雇主、富人承担更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强税收的累进性、提高雇佣方的社保缴纳比例等。因此对我们的经验是,具备“护城河”和垄断利润的组织和个人,可能需要在未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例如腾讯及阿里巴巴均表态将投入1000亿元助力“共同富裕”[4]。

3.3 “共同富裕”的另一面:工资通胀与商品通胀的循环

正如前文所说,1960-1980年是二战后拉美、日本、西欧的经济高速发展期,而二战后直至1968年,伴随高速经济增长的却是相对较低的通胀水平,根据文献的统计1953-1967年的15年间,11个领先的工业国家通胀率每年在2%左右[5],但是从1968年起,每单位工业产值所耗费的劳动力成本开始在主要的工业国家快速上升;进入1970年代,尽管石油危机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大通胀的源头,但实际上,1972-1973年的石油价格驱动出商品价格上涨之后,进一步导致了工资谈判中工人所要求的工资上涨,从而使物价进一步上升。在1973-1975年这两年中,OECD国家通胀率达到了26%(两年计算),这在历史上的和平时期从未发生过。

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工资通胀与全面物价通胀的螺旋上升,除了外生的石油危机冲击以外,有两个内生因素更为重要且相互作用:第一、如上文所着重提到的,各国都以就业为政策的核心,同时还相信“菲利普斯曲线”的存在,因此对通胀的容忍度很高,甚至在失业率没有降到合意水平时还会展开扩张型需求政策,以英国为例,1969年末时的失业率目标设定在1.75%-2.25%,如此激进的目标使政府和居民都相信需要尽快实现需求的再膨胀;第二,强大的工会力量使不同行业和职业的相对收入保持不变,因此,某些“领先”或“关键”部门的工资增长往往决定了经济中工资增长的总体速度,Eatwell(1974)[6]计算了各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增幅和工资增幅,会发现前者的变异系数远高于后者,这显示了“领先”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升成果其实被全部部门的劳动者所共享了。

从这些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即使没有外部的因素冲击,“共同富裕”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会促使工资通胀,从而成为商品价格上涨的推动力

风险提示:统计误差;人文、传统、政治体制存在差异,它国经验难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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